律师解析:
1.婚姻存续期间,夫妻有互相扶养义务。
一方不给生活费致另一方生活困难时,可先和对方沟通,讲清生活需求,协商费用和支付方式。
2.若沟通没用,可找居委会、村委会或单位帮忙调解,让对方履行扶养责任。
3.协商和调解都行不通,可去法院起诉要扶养费。
法院会结合双方情况判决,若对方不执行,还能申请强制执行。
案情回顾:
小朱和小丽是夫妻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小朱停止向小丽提供生活费,导致小丽生活陷入困难。小丽多次尝试与小朱沟通,希望小朱能支付合理的生活费,但小朱均予以拒绝。小丽又请求居委会介入调解,可小朱依旧不愿承担扶养义务。无奈之下,小丽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。
案情分析:
1、根据法律规定,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。小朱停止向小丽提供生活费,致使小丽生活困难,其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扶养义务。
2、小丽先与小朱沟通协商,后寻求居委会调解,在这些方式均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,其做法符合法律规定的解决纠纷的流程。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经济状况、生活需求等因素对小丽要求小朱支付扶养费的诉求作出判决,若小朱拒不执行,小丽还可申请强制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