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受理离婚案件的条件如下:
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。
起诉离婚的提起,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,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。
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,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,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。
必须符合诉讼时效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的规定,离婚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。如果超过时效期间提起离婚诉讼,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。
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:有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;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;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;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
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。
调解无效: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果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以上条件并非需要同时满足,而是满足其中之一即可。例如,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,法院应当受理。同样,如果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,并且经过调解无效,法院也应当受理离婚案件。